第4期
新邵县植保植检站 2017年05月23日

警惕洪涝过后水稻细菌性病害、稻瘟病等 病害大流行

5月22日晚我县普降暴雨,陈家坊镇、潭府乡等镇乡部分稻田被洪水淹没,禾苗倒伏。暴雨洪涝过后还可能诱发水稻细菌性褐条病、细菌性条斑病、白叶枯病等细菌性病害、稻瘟病大流行。为减小损失,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及时排水,清理稻田。被洪水淹没的稻田应及时排水,缩短淹没时间。及时清理洪水带进的垃圾,进行洗苗扶苗。

二、追施速效肥。洪水过后,土壤肥力流失严重,水稻根系受到损伤,要加强水肥管理,在退水后2到3天追施速效肥。

三、被洪水淹没的禾苗,伤口容易被细菌性病害侵袭,尤其可能诱发水稻细菌性病害、稻瘟病大流行。凡水淹没的稻田,水稻细菌性病害应及时用噻菌铜(龙克菌)或叶枯唑或甲霜·恶霉灵预防一次,3到5天后发病丘块需隔5~7天防治一次,连续用药2~3次。稻瘟病防治可选用富士一号或咪鲜胺·三环唑乳油1500倍液。

四、结合农作物病虫情报第3期,同时做好一代二化螟、稻飞虱、稻水象甲防治。

五、防治后及时检查防治效果,对发病区块做好补治工作。

附:公益警示语

1、《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十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病虫情报由植物保护机构负责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给农业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民办公助”的原则,促进农作物病虫专业化防治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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