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期
长沙县动植保检疫站 2017年06月21日

水稻大雨后恢复生产技术措施

当前,正处于早稻灌浆结实成熟期和晚稻育秧期。 6月23-25日县内普降大雨,沿河及地势低洼处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造成早稻及晚稻秧苗淹水。针对目前水稻生产情况,特提出如下技术措施:

一、及时排水

利用雨停间隙及时排水,让水稻叶尖和穗部尽早露出水面,尽量减少受淹时间。注意看天气排水,高温烈日不能一次性将水排干,要适当保留水层,使水稻逐步恢复生机。对轻度倒伏的可在田周围每隔一定距离扶正捆绑几蔸禾苗作支撑。晚稻秧田排水时同步清洗秧苗叶表泥垢,并用齿耙随水流方向梳去死叶、死苗、杂质等,以利于秧苗进行光合作用。

二、预防病害

晚稻秧田退水后,主要防治细菌性病害(如细菌性条斑病)可采取任意一项措施:①铜高尚(30-60ml/亩),②可杀得3000(30-50g/亩),③25%叶青双可湿性粉剂(100~125g/亩)。视情况可追加碧护(6g/亩),可显著提高植物抗逆性(涝害)及抗病虫害能力,增加产量和改善品质。如晚稻秧田遇福寿螺危害,亩用10%阿维菌素30g进行防治,需注意该药剂对鱼、虾、蜜蜂高毒。

三、尽早补种

对造成秧苗损失的,应及时补播育苗,可选用生育期110天以内晚稻品种如H优518等,也可以播种中迟熟早稻品种,适当加大用种量和秧盘数。

四、加强指导

各镇(街)农业部门及时下村核实灾情,留存影像,上报统计的受灾情况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保险勘察登记。继续密切关注近期气象信息,科学指导生产。

公益提示:

1.《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十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病虫情报由植物保护机构负责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给农业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大力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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