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
芷江县植保植检站 2017年04月10日

2017年主要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趋势

根据我站3月份调查的冬后农作物病虫残留基数,结合县域农作物布局、管理水平,并参照气象预报及历年病虫发生规律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预计2017年我县主要农作物病虫发生总体趋势为中等偏重发生年份。

一、主要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与预测依据

1、水稻病虫

预计“两迁害虫”稻飞虱大发生,稻纵卷叶螟中等偏重发生,发生期与常年相近, 发生量稻飞虱与去年相近,稻飞虱发生面积60万亩次;稻纵卷叶螟发生面积50万亩次。主要依据:(1)、2016年冬季,华南大部稻区气温偏高,对“两迁”害虫越冬总体有利。(2)、4—6月降雨正常偏多,有利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等迁飞性害虫的大量迁入。(3)、常年6—7月为我县水稻分蘖盛期—孕、抽穗期,田间荫蔽,食料丰富,有利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的取食繁殖与为害。

预计二化螟中等偏重发生,大螟在部分地域中等发生,螟虫总体发生期与常年相近,二化螟发生量接近去年,发生面积28万亩次,其中一代为害偏重发生,二代为害中等发生。大螟发生量较去年重,发生面积3万亩次。主要依据:(1)、机收面积较大、残留稻桩高,粗秆品种比例高,有利于水稻螟虫的越冬、繁殖和发生为害。 (2)、冬后基数:全县二化螟虫源田加权平均每亩1289.5条;大螟虫源田加权平均每亩748条。

预计纹枯病中等发生,发生面积18万亩。主要依据:(1)、冬后稻田亩残留菌核4.36万粒,具备中等发生的菌源基数;(2)、6—7月气候条件有利于病害的发生和流行。

预计稻瘟病中等发生,部分老病区偏重发生,发生面积2万亩次。主要依据:(1)、易感型优质稻种植面积较大,品种组合抗性较低,利于病害的发生流行;(2)、抽样调查感病品种,种谷带菌率1.58%,具备一定的致病菌源;(3)、6—7月高温高湿环境利于病害的流行。

预计南方黑条矮缩病有潜在流行的可能。主要依据:(1)、近年我县中稻有一定程度的发病现象;(2)、我县常年白背飞虱迁入量大,相应带毒虫量机率增多,引起发病的可能性较大。

预计霜霉病、细菌性褐条病、赤斑黑沫蝉、粘虫、稻蓟马、稻蝽蟓、稻象甲等在我县局部地域也有不同程度的发生。

2、柑桔病虫:

预计柑桔红蜘蛛大发生,发生面积35万亩次。主要依据:(1)、越冬基数大,4月上旬调查,平均百叶虫螨1156头,卵2440粒;(2)、4—6月及9—11月气候适宜,有利该虫害的繁殖与为害。

预计锈壁虱大发生,以7月上旬至10月初为害挂果园严重,预计发生面积20万亩。主要依据:我县7—9月降雨偏少,有季节性夏秋干旱,有利锈壁虱的发生与为害。

预计柑桔大实蝇偏重发生,发生面积5.5万亩。主要依据:(1)、大部分桔园落地虫果拾捡不彻底;零星桔园控防不到位,造成越冬基数较多,一般发生园越冬蛹3.2个/m2;(2)、部分农户放弃管理,影响整体防控效果。

预计树脂病、炭疽病、溃疡病、潜叶蛾偏重发生,疮痂病、花蕾蛆、蚧类中等发生,天牛、恶性叶甲、粉虱等在部分桔园发生较重。主要依据:(1)、越冬基数:3月下—4月上旬在多地桔园调查,炭疽病病叶率2.6—18.2%,平均7.6%;树脂病病叶率2.1—85%,平均13.2%;溃疡病病叶率0.8—21.6%,平均6.3%;疮痂病病叶率0.4—8.7%,平均3.2%;矢尖蚧平均百叶雌成蚧18.3头;(2)、部份桔园管理较差,有利各种病虫害的发生与流行。

3、其它作物病虫

油菜:以菌核病为主,预计偏重发生,发生面积8万亩。主要依据:(1)、今年子囊盘萌发盛期与油菜花期吻合时间长,有利病害侵染与发生;(2)、4月4日调查油菜田间叶病株率16-100%,平均38.3%,茎病株率2-18%,平均10.8%;(3)、我县常年4月份温度回升快、降雨量增多,将利于病害侵染和蔓延。

玉米:以玉米螟为主,预计中等发生,部分区域偏重发生,发生面积8万亩。主要依据:平均百杆越冬幼虫6.7条,较常年相近。

葡萄:预计霜霉病大发生;灰霉病、炭疽病、白腐病等偏重发生,褐斑病中等发生。

蔬菜:预计霜霉病、蚜虫偏重发生;菜青虫、炭疽病、疫病等中等发生;小菜蛾、枯萎病、灰霉病、青枯病、病毒病、白粉病、甜菜夜蛾、斜纹夜蛾、豆荚螟、烟青虫、叶甲等在部分菜地发生较重。

二、防治意见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工作方针,选用优质高产、抗性好的品种,做好种子、土壤消毒和药剂拌种及清园、修剪等工作,降低病虫基数,抑制病虫的发生与为害。

2、施行科学田间管理,合理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增强作物抗病抗虫能力。

3、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指导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确保我县农产品农药残留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以内。

4、大力推进水稻、柑桔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确保防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公益警示语:

1、坚持“政府支持、部门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促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又好又快发展。

2、《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十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病虫情报由植物保护机构负责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给农业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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