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隆回县植保植检站 2017年03月28日

2017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发生趋势分析

1  水稻病虫发生趋势

1.1  总的发生趋势

预计今年我县水稻主要病虫全年属中等偏重至大发生,病虫发生期总体与去年相当,发生程度略重于去年,虫害将重于去年,病害与去年相当,虫害继续重于病害。其中纹枯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大发生,二化螟因食源、气候、虫口基数对发生有利,加之世代重叠,农药抗性上升,防治难度大,须特别警惕;一季稻区稻瘟病和稻秆潜蝇、稻蓟马中等偏重发生;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存在严重发生的潜在危险;早、晚稻稻瘟病和中晚稻稻曲病中等发生;负泥虫在常规中稻区,细菌性病害、稻水象甲、赤斑黑沫蝉在局部地区发生严重,稻水象甲存在扩散为害风险,发生面积将会增加;水稻霜霉病发生与去年接近,稻蝽蟓、粘虫、稻蚜在中、晚稻上有一定程度发生,且粘虫发生将明显重于去年。

1.2  主要依据

1.2.1  病虫冬后基数  3月3日调查,二化螟冬后残留基数亩加权平均活虫9562条,最高31000条,较去年的冬后残留基数多7009条,冬后加权平均数为去年的4倍,是2009年以来冬虫基数最高的一年。纹枯病去年大发生,今年田间残留菌核量平均每亩11.4万粒,略高于去年,菌源丰富。稻瘟病去年全县发生25.5万亩,发生面广,菌源充足,主栽品种对稻瘟病抗性参差不齐,优质稻、两优系列等感病品种栽植面积广。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去年发病面积5.1万亩,近年前期传毒虫源白背飞虱迁入量有增大趋势,毒源丰富,在我县潜在危险大。局部稻田粘虫冬后基数330条/亩,明显高于去年。

1.2.2  气候条件  去冬气温偏高,利于“两迁”害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在迁出地越冬;我县历年5-7月规律性强风雨过程有利于稻纵卷叶螟和稻飞虱迁入和发生。白背飞虱前期迁入量大,使我县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严重发生的潜在危险加大。二化螟越冬基数显著高于去年,且越冬场所复杂,死亡率低,仅为5.23%(3月27日调查),我县3月下旬至4月中下旬气温有利于二化螟化蛹,但2月下旬至3月中旬连续低温阴雨天气对二化螟的存活与发育有一定的不利,预测我县二化螟总体为大发生,其中小沙江、麻塘山、虎形山、大水田四个乡镇中等偏重发生,重发生区域将比去年明显增多。

1.2.3  品种分布  我县优质稻、超级稻种植面积比例大,感病品种比例大,中、迟熟品种比例扩大,成熟期延长,均有利于稻瘟病、纹枯病、稻曲病的发生流行。

1.2.4  栽培管理  一是水稻育秧技术水平的提高使水稻插播期、封行期提早,利于二化螟和纹枯病的发生;二是农户施肥水平提高化肥用量加大,特别是偏施氮肥现象仍较严重,导致禾苗生长嫩绿,甚至后期贪青晚熟,对各种病虫发生均有利;三是水稻后期田间荫蔽多湿的小气候对纹枯病、飞虱发生极为有利;四是“谷粒饱”等壮籽类叶肥的使用等也可加重穗瘟的发生;五是插播期不一,插花种植,抛秧面积增加,增加了中间寄主和桥梁田,为病虫交叉发生危害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利于螟虫和两迁害虫等发生;六是机收面积增加迅速,稻桩高,有利于螟虫越冬。

2  玉米病虫发生趋势

全年中等偏重发生,其中玉米螟中等偏重发生,玉米蚜虫、纹枯病、叶斑病、锈病中等发生。主要依据一是今年玉米种植面积将在15万亩左右,去年玉米种植面积16万亩,纹枯病发生危害严重,防治水平不平衡;二是玉米蚜虫发生较重,越冬寄主较丰富等。三是氮肥施用量大,植株嫩绿,易感病虫且防治水平不一。四是玉米螟越冬基数平均每百杆45条,较上年增加25%。玉米粘虫因冬季气温偏高,对种群繁衍有利,总体轻发生,但存在局部小范围高度集中危害的危险。

3  柑桔病虫发生趋势

全年属中等偏重发生,其中红蜘蛛、潜叶蛾、炭疽病大发生;矢尖蚧、锈壁虱、花蕾蛆中等偏重发生;疮痂病、柑桔天牛、吉丁虫中等发生。主要依据是桔园疏于管理,树势抗性不强,同时 4-5月适温高湿,有利于柑桔各种病虫害的发生,尤其对红蜘蛛和炭疽病发生极为有利。7-8月高温干旱对柑桔锈壁虱发生为害有利。

4  金银花病虫发生趋势

全年属中等偏重发生,其中白粉病、蚜虫大发生,炭疽病中等偏重发生,咖啡虎天牛中等发生。主要依据是去年蚜虫发生面广量大,加上金银花种植区植被丰富,蚜虫越冬寄主植物多,利于蚜虫越冬;白粉病去年发生普遍,菌源丰富,同时感病品种(本地老品种)种植面积大,我县5-7月份金银花主栽区雾露天气多,利于白粉病及炭疽病等病害的发生。

5  农田害鼠

全年农田、农舍鼠害属中等发生。发生种类仍以小家鼠和褐家鼠为主,其次为黑线姬鼠、黄毛鼠和黄胸鼠。发生密度在2月24-26日时调查,农舍三天平均盗食率为21.33%,百夹捕获率为4.67%,盗食率、百夹捕获率均低于去年同期;农田三天平均盗食率为3.33%,百夹捕获率为2.0%,盗食率略低于去年同期,百夹捕获率高于去年同期,鼠情总体略轻于去年。

 

公益警示语:

1、坚持“政府支持、部门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促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又好又快发展。

2、《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第十条和第三十条规定,病虫情报由植物保护机构负责发布,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病虫情报,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给农业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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