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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开展海南南繁基地植物检疫检查工作

2017-05-11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检疫科 【字体: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各级植物检疫机构、南繁单位及海南省南繁管理局三方工作对接机制,实现湖南与南繁管理机构的植物检疫联合检查的目标,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海南南繁基地植物检疫联合检查的通知》(农技植保函[2017]13号)文件要求,424--28日,我省组织部分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专职检疫员统一赴海南省乐东县、东方市以及三亚市等南繁基地开展植物检疫联合检查活动。

2017年我省有近20家水稻制种企业在海南省进行水稻制种或代生产,加上省直和各地市科研院所的科研试验基地,在海南省南繁局申报的产地检疫面积在约6.6万亩。在南繁管理局和当地农技中心检疫机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检查组主要查看了繁育基地、检疫申报、田间管理等方面情况,与基地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并实地检查了乐东县九所镇抱旺村、东方市感城镇感北村等11个水稻制种区,约3300亩,涉及Y两优1998、隆两优1206、泰优39011个品种。通过本次检查发现,我省种子企业入岛开展南繁制种亲本带证率执行较好,手续较齐全,基本按照规程操作落实。然而,在大田检查中发现少数企业的部分品种出现了零星疫情,检查组迅速与南繁局进行了协商沟通,建议南繁局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同时要求制种企业加强生产管理,强化后期防控工作;需调运的种子须经过当地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方可调出海南。

通过这次联合检查行动,检查组与海南省南繁管理局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就南繁联检工作达成了共识:一是要高度重视南繁检疫工作,严格检疫流程,联合做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二是要强化对企业、科研单位的宣传培训,强调入岛繁育材料做到带证率百分之百,主动接受检疫机构管理,保障南繁基地生产安全;三是要利用全国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平台,共享信息,及时掌握企业繁育计划、地点等信息,搞好服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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