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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业植物检疫执法优秀案卷制作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的决定

2012-10-10 来源: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植保植检站 【字体: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关于对农业植物检疫执法优秀案卷制作单位

给予表彰奖励的决定

(湘植保[2012]26号)

 

各市州植保植检站: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案卷制作水平,我站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38份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案卷进行评比,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获奖名单见附件)。希望获奖单位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同时,希望全省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向获奖单位学习,不断提升植物检疫执法水平,为推动我省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湖南省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案卷获奖名单

 

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湖南省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案卷获奖名单

 

一等奖

邵阳县植保植检站“无植物检疫证擅自调运杂交水稻种子案”(邵植检罚【20125号)

二等奖

岳阳市植保植检站“无植物检疫证书经营水稻种子案”(湘岳市农检罚【20121号)

沅陵县植保植检站“无植物检疫调运证书调运杂交玉米种子案”(沅植检罚【20121号)

邵东县植保植检站“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苗木案”(邵植检罚字【20122号)

三等奖

湘潭市植保植检站“未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经营水稻种子案”(潭植检罚【20121号)

会同县植保植检站“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水稻和玉米种子案”(会农植检罚字【201203号)

芷江县植保植检站“无植物检疫证书擅自调运杂交水稻种子案”(芷植检罚【201201号)

永定区植保植检局“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水稻、玉米种子案”(张永植检罚【2012005号)

澧县植保植检站“未按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调运草皮案”(澧植丁检罚字【2012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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