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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种子苗木检疫监管的通知

2024-04-03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 【字体:

各市州植保植检站(机构):

当前正值种子、苗木(以下简称种苗)调运高峰期,各地种苗交易、调运频繁,为有效防范植物疫情随种苗调运传播扩散,织牢种苗安全“防护网”,全省各级植物检疫部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检疫监管,提请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把种苗调入、调出关,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检疫,严格签发检疫证书

全省各级植物检疫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按照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和调运检疫规程,对本地种苗繁育场、种苗交易场、种苗调运行为进行检疫监管,依法依规办理检疫签证。一是严把种苗产地检疫签证关。各级农业植物专职检疫员要认真履职,提高对植物疫情风险和危害的认识,严把种苗产地检疫签证关,对产地检疫不合格的种苗,坚决不予签证。二是严把种苗调运检疫签证关。所有种苗调运必须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才能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对从疫情发生区调入的种苗和调入非疫情发生区的种苗要慎重签证,如发现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一律不得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检疫氛围

各级植物检疫机构要结合全省重大植物疫情现状和当地植物疫情实际,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当地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重点宣传植物疫情的严重危害性和检疫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知法守法、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正确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检疫法律法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三、强化培训,持续提升检疫监管水平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对植物检疫员进行检疫知识和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培训,对种苗生产、经营及农产品调运的个人或单位负责人等开展植物检疫业务培训,对基层农业科技人员进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监测与防控技术培训。积极指导广大农友科学选用安全种苗,提高种植管理水平和检疫有害生物防控水平。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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