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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2017-09-05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字体:

湘植保函〔2017〕12号

各市州植保植检站:

为了提升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执法水平,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农技植保函[2017]229号)要求,我站决定在今年全国植物检疫宣传月期间(2017年9月)开展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标准

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按一般程序办理并已办结的涉及植物检疫行政处罚案件。

二、方法步骤

(一)自查阶段:请你们认真收集近4年市本级及辖区内各县市区农业植物检疫执法的行政处罚案卷,并整理归档。

(二)评查阶段:请你们严格按照《农业植物检疫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执法案卷进行初步评查,择优推荐指导意义强、制作规范的案卷,于2017年9月15日前上报至省站检疫科,每市州原则上不超过3个案卷。省站将对各市州站推荐上来的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从中择优推荐5个优秀案卷,上报至全国农技中心参加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案卷评查。

三、材料要求

所需案卷资料为复印件,请务必保证清晰、规范、完整。请各市州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材料寄送至省站检疫科,有电子版的材料发邮件至省站检疫科邮箱(zhibao804@21cn.com)。

四、其他要求

各市州站要高度认识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省站将对获得全省、全国优秀执法案卷的市州站和县市区站给予表彰,在植物检疫项目和资金上予以倾斜。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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