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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植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2015-03-20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财务科 【字体:

各项目单位:

20141215,省站专门印发湘植保[2014]12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对本年度所承担的植保项目开展绩效自评。1229,全省植保植检工作会议对植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强调和统一部署。现就该项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通报:

一、自评材料的报送情况

全省应报送自评材料的项目单位共计120家,至2015310日止,省站实际接收到82家单位所报送的自评材料,仅占应报送单位总数的69%

未完成2014年度植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自评材料的分别是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冷水滩区、零陵区、东安县、道县、宁远县、江永县、江华县、蓝山县、新田县、双牌县、祁阳县、长沙市、望城区、岳麓区、浏阳市、株洲市、株洲县、醴陵市、韶山市、衡阳市、常宁市、双清区、平江县、华容县、津市市、桃源县、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南县、资兴市、宜章县、嘉禾县、安仁县、娄星区、双峰县、贺家山原种场。

2014年度植保项目绩效自评主要以省财政下达的植保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专项为重点,同时对中央财政下达的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项目进行延伸评估,即要求部分承担了二个以上项目的单位应分项目报送自评材料。由此,全省应报送自评材料总份数为192份,至2015310止,省站实际接收到的自评材料总数为117份,仅占应报送总份数的61%。除38家项目单位未报送自评材料外,另有19家项目单位漏报了项目自评材料。

全省14个地州市中,自评材料报送数量最齐的是怀化市、湘西自治州和邵阳市。特别是怀化市植保站能切实履行市级植保部门应尽的项目监管职责,于201519日专门组织了召开怀化市2014年度植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专题培训会议,严格按省站要求,向项目单位传达了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作出了周密部署;同时在自评材料的收集整理中,怀化市植保站还安排专人进行审核把关,整理汇总,有力地保证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省植保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专项和中央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项目顺利通过年度绩效考评验收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自评材料的质量情况

对各单位所报送的自评材料,省站逐一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依据所提供资料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仔细地考证分析。

在已收到的117份自评材料中,岳阳市、龙山县、临武县所报送的4份自评材料电子文档无法正常打开,其余113份自评材料,能按文件规定完整报送自评报告、自评表、绩效评价表、财务资料及证明材料四要件的合格材料仅有68份,占应上报总份数的36%,占已上报总份数的59%

在合格自评材料中,能通过所提供的数据、报表、报告、图片等资料,全面、准确反映出项目实施概况的质量较高的标准材料仅有23份,占应上报总份数的12%,占已上报总份数的20%,这些材料分别是由怀化市、辰溪县、洪江市、会同县、靖州县、麻阳县、通道县、新晃县、溆浦县、芷江县、中方县、邵阳市、隆回县、湘潭市、常德市、资阳区等16市县区项目单位报出。

通过对比分析各项数据指标,考证项目工作程序和内容,各项目单位确实能做到遵循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完成项目任务,严格管理项目资金的有69家,占项目单位总数的58%,占已上报自评材料项目单位总数的85%。二项比率充分证明2014年度植保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在整体层面是较为规范的,项目实施后所发挥的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效益是比较明显的,大部分项目单位均为确保2014年度植保项目的规范、高效实施付出了努力、做出了成绩。

三、自评工作所反映问题

(一)部分单位对待项目,工作态度不够端正,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1、没有真正把植保项目实施当作促进植保事业发展的助推手段,只是一味将项目争取视同开辟单位财源的有效途径,导致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了项目工作任务完成和目标实现。例如株洲市对植保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专项资金公开实行三七开的切块管理模式,将大部分项目经费直接截留于主管单位账面进行调剂使用;2、没有真正把植保项目实施当作一项部门职责加以认真履行,始终认为项目工作是上级主管部门额外强加的负担,于是在具体任务执行中不愿开动脑筋想问题、想办法,一味敷衍塞责、慵懒拖拉、应付了事。本年度植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未按文件要求及时报送自评材料的项目单位达到38家之多,同时已报送的自评材料充斥着数据不准水份重、语言表述前后矛盾的情况。

(二)部分单位对待项目,管理思路不够明晰,工作方式方法短缺。主要表现在:1、不注重管理完善和手段强化,部分项目单位对项目实行断层管制,即将项目任务与项目经费决策人为割裂,形成了项目工作无经费保障或保障不及时、不充足,项目法人的施为处处受限掣肘,积极性被严重挫伤,因此近年频繁出现基层植保站明确表示不愿正常申报项目,项目批复后也不尽全力付诸行动;2、不注重经验积累和技术创新,通过项目购建的设施设备被长期闲置,与项目相关的试验、研究基本上处于空白,项目实施一旦遇到困难,就习惯性地把所有问题一味拘限和归结在自然条件、药械技术、劳力成本等瓶颈障碍上,以至于自评报告对于问题的总结描述千篇一律,找不到根源和出路;3、不注重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发挥,在项目申报环节,等、靠、要的观念根深蒂固,总倾向于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照顾,不善于总结和不善于利用自身特点和优势来吸引项目资金的关注与投入,导致项目实施本应到达的基本绩效难以得到最终体现。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站要求各项目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1、未执行湘植保[2014]12号文件要求报送自评材料的项目单位,应于420日之前,补报自评材料;2、所报送自评材料电子文档无法打开的项目单位,应于410前重报新制文档;3、对于截留、挤占、挪用植保项目资金的单位,应于410前向省站作出书面整改承诺。

省站研究决定:对本次植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组织不力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区域减少2015年度项目投放点,未完成工作任务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单位削减2015年度项目资金投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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