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安全用药工作的通知

2022-05-07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字体:

湘植保〔2022〕5 号

各市州植保植检站(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安全用药工作,结合本行业工作职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全使用农药防控农作物病虫害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施药者人身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各市州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属地责任,明确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二、强化农药使用安全意识。各市州要切实做好农作物病虫防控过程中的安全用药指导工作。一是指导施药者做好安全防护。使用农药时,施药人员要穿戴防护衣和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农药,避免在夏季中午高温时作业,防止农药中毒事故发生。二是保护环境安全。施药后,喷雾器中尚未喷完的残液,应用专用药瓶盛放,带回安全处保存,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并交回经销商由专业机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避免污染生态环境。三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农作物收获前最后一次施用农药禁止在安全间隔期内用药,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量超标。

三、加强安全用药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杂志、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及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小程序等新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宣传科学安全用药相关政策及技术,让农药安全使用深入人心。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印发技术挂图、技术资料等形式,普及安全用药、农药中毒症状和急救措施等知识,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实现对防治服务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药使用主体的全覆盖宣传培训。按照《湖南省2022年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实施方案》(湘植保函〔2022〕3号)要求,联合有关农药械企业,组织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

四、提高科学用药水平。各市州要多措并举,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一是抓好新农药、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推广,因地制宜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二是加大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在水稻、柑橘、茶叶、蔬菜、特色作物等绿色防控示范区,加大枯草芽孢杆菌、苏云金杆菌、白僵菌、绿僵菌、春雷霉素、多杀霉素、苦参碱、藜芦碱、印楝素等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力度。三是抓好科学用药指导。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介发布《湖南省主要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科学用药品种(第四次修订)》的通知》(湘农办植〔2020〕11号)要求,强化科学用药指导,严禁使用禁用农药,不超范围使用农药,坚持达标防治、对症下药、适时适量用药,轮换用药,做好用药记录归档。四是推广科学用药技术。大力推广喷雾助剂、种子包衣、种子药剂处理、水稻秧田施“送嫁药”等技术措施,减少大田防治次数。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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