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全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导专家库的通知

2021-03-08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字体:

湘植保〔2021〕5号

各市州、县市区植保植检站(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植保防灾减灾能力,第一时间指导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病虫害防控,经研究,决定组建全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导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植保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积极参与专家库相关工作,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承诺遵守相关规定。

(二) 从事植保植检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导有关工作。

(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入库方式和程序

(一)省级专家由湖南农业大学李有志教授牵头,前期拟设水稻2人、蔬菜2人、柑桔1人、油菜1人、茶叶1人、其他作物1人。

(二)市、县专家由所在单位推荐业务骨干担任,每个市、县原则上推荐1-2名。

(三)申请人员请对照入库条件如实填写附件表格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入库。

三、专家职责

根据全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导专家库的要求和植保植检工作实际需要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其中病虫害诊断包括在线诊断、电话咨询和现场诊断等。

(一)省级专家为全省植保植检系统提供农业有害生物防控指导和病虫害疑难问题的解答。

(二)市、县专家为所在市的用户提供农业有害生物防控指导和解答病虫害咨询问题。

四、专家库管理

(一)省植保植检站按年度工作计划和植保植检工作实际需要,分配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导和农作物病虫害识别诊断与咨询解答任务,并根据任务量和完成情况对相关专家进行考核。

(二)省级专家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委托湖南农业大学李有志教授牵头负责。市县专家由省站垂直管理,对大力推广并积极为用户提供咨询服务的市州、县市区,在有关项目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和倾斜支持。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增补更新,及时清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的专家。

五、纪律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

(二)参与的工作与自身利益相关或有利益冲突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不得利用参与专家库工作的便利,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请各单位于 2021年3月19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全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导专家库专家登记表》扫描件报省植保植检站。联系人:朱秀秀;联系电话:0731-85167321;电子邮箱:23893912@qq.com。

附件:全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导专家库专家登记表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21年3月8日

全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导专家库专家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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