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专业化统防统治标准化区域服务站建设方案》的通知

2020-04-09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字体:

湘植保函〔2020〕2号

各市州、相关县市区植保植检站(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继续支持统防统治标准化区域服务站建设,我站制定了《2020年专业化统防统治标准化区域服务站建设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20年4月9日


2020年专业化统防统治标准化区域服务站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2020年农药减量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两个“四位一体”新思路,在新的起点上引领专业化统防统治创新发展。构建植保部门、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资农机企业“四位一体”的市场化运作协同推进机制,服务组织在承包服务区推行药、机、种、肥“四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实现服务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明显提升。通过形式上建站,搭建服务平台,树立植保形象;通过内容上建站,延伸服务,增加服务组织赢利点;通过规范化建站,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对象认知度。

二、示范目标

全省依托服务组织创建210个专业化统防统治标准化区域服务站。

1、区域服务站建设内容齐全,规格一致,上墙公示。

2、努力更新高效植保机械,作业队伍健全或施药环节实行全程托管。

3、逐步实现农药、机械(施药施肥机械)、种子、肥料“四位一体”服务模式。

4、服务站站长全面履职,无服务引起的纠纷矛盾,无人为风险。

5、从业人员收入大幅度提高。

6、服务对象农作物增产增收,实惠明显。

7、服务组织效益较好。

三、示范内容

(一)服务站建设

严格按照《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操作规程》(HNZ057-2014)要求建设区域服务站。服务站应悬挂省站授权颁发的《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使用授权书》复印件和县站授权颁发的《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区域服务站标志使用授权书》原件,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服务公约、赔偿标准、从业人员职责等内容应按规范要求制作上墙公示。

(二)服务规模

每站服务规模连片面积3000亩(播种面积)以上,山丘区2000亩以上。

(三)施药作业

服务组织可选择以下三种施药作业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或一种以上完成全程承包服务。

1、本站组建机防队施药。大面积应用高效施药机械。高效施药机械是指单机日作业面积200亩以上的施药机械。丘陵山区可选择适宜的高效植保机械。

2、由当地农机合作社托管。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大型机械可采取多种方式购置,机械使用由农机合作社托管。

3、由专业化服务队伍(飞防、机防大队等)托管。

(四)防治技术

切实按照《湖南省2020年农药减量工作方案》要求,加大高效低毒农药应用力度,落实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示范推广,以精准施药技术替代传统落后的施药技术,大幅提高农药有效利用率,亩化学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10%以上。

(五)延伸服务

服务内容由单一的病虫防治向大农资“药机种肥”四位一体各个环节逐渐延伸。实行病虫统防统治、种子统供、肥料统配统施,增加服务组织赢利能力,提高从业人员收入。

(六)规范管理

区域服务站管理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要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务求做到职业化任职,确保全程承包服务的各个环节和细节落到实处,化解服务组织的各类风险,提升服务组织服务能力,保障服务组织持续赢利。

四、绩效评估

(一)以100分为满分,对实施项目县(市区)植保植检站和服务组织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及计分标准见附表。

1、完成规定数量的标准化区域服务站建设和硬件建设,计20分。

2、化学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10%以上,计20分。

3、区域服务站服务规模达到要求计20分。

4、施药作业三种方式选其一计20分。

5、服务站站长全面履职,切实履行合同条款计20分。

(二)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实施项目县(市区)区域服务站全部评定优秀,该县方为优秀;如果有一个区域服务站评定不合格,该县即为不合格。

1、100分为优秀。

2、≥90分为良好。

3、≥80分为合格。

4、<80分为不合格。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级植保植检站(机构)与服务组织同为工作主体,植保站(机构)主抓创建工作,服务组织配合;服务组织主抓统防统治等经营性业务,植保站搞好技术指导。

(二)加强督促指导。一是加强服务组织标准化区域服务站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上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报浮夸。二是加强服务站运行管理指导,提升服务水平。

(三)标准化区域服务站经省站评定合格后,支持建设资金2万元。

六、其它事项

各市州植保植检站(机构)要督促区域站建设,及时向省站报告建设进展情况。区域站建设完成后,由市州植保植检站(机构)会同县市区植保植检站(机构)对标准化区域服务站建设工作进行评估,省植保植检站将适时开展抽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相应服务组织。请相关县市区植保植检站(机构)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收集整理服务站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分别上报市州植保植检站(机构)和省站药械科存档。

附件:1、2020年标准化区域服务站建设任务分配表

      2、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标准化区域服务站建设内容及要求

      3、县(市区)区域服务站评价打分表


下载:2020年专业化统防统治标准化区域服务站建设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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