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植保系统组织开展首届“寻找最美植保人”活动的通知

2019-07-02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字体:

湘植保函〔2019〕6号

各市州植保植检站(科):

为深入挖掘特别能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服从、特别能奉献的“最美”植保人员,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事迹,用典型事例激励人、鼓舞人、鞭策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省站拟在全省植保系统组织开展首届“寻找最美植保人”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寻找范围。全省植保系统,含市、县、乡各级长期从事植保植检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优异成绩的植保人员。

(二)推荐名额。各市州推荐候选人名额以编制内人员数量为主要测算依据,详见附件1。

二、入选条件

最美植保人推荐对象应为目前仍在植保系统一线工作的植保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精通业务工作,常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服务,为当地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得到当地农业部门、农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普遍认可,事迹感人。

(四)从事植保工作累计在10年以上。事迹特别突出的植保人员可不受从事植保工作时间限制,但须由所在地农业部门出具证明函。

三、工作程序

(一)各级植保部门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提出拟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拟推荐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寻找最美植保人”活动推荐申报表(附件2),报送上级植保部门。

(二)市州植保部门组织对县市区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推荐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本市州的推荐名额产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向省站报送本市州推荐函及推荐人员有关材料,推荐函包括推荐工作及公示情况等,并附本市州最美植保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附件3)。

(三)省站组织对各市州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后,经评议、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公布2019年全省“最美植保人”名单,给予表彰奖励,组织宣传“最美植保人”先进事迹。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把扎根基层、贡献突出、事迹感人的植保人员遴选出来。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贡献和事迹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贡献和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事迹、贡献、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

五、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报送。各市州推荐函及推荐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到省站信息科邮箱:hunanpps@163.com。

(二)纸质材料报送。推荐申报表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邮寄至省站信息科(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9号省农业农村厅西院,邮政编码:410006)。

(三)报送截止时间。各市州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纸质材料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附件: 1、各市州最美植保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寻找最美植保人” 活动推荐申报表

       3、最美植保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19年7月2日


下载:关于在全省植保系统组织开展首届“寻找最美植保人”活动的通知.docx

【纠错】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