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农委关于落实<湖南省2018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2018-07-09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 【字体:

湘植保〔2018〕13号

各市州植保植检站(科):

按照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落实<湖南省2018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湘农办计﹝2018﹞1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任务

各市州按时完成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任务表(河长制湖长制)中的年度任务(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及时报送信息。每月2日前将实施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并填写好河长制湖长制月报表(附件2)一并发至省站药械科邮箱(yaoxieke@163.com)。

(二)认真总结。11月30日前,各市州植保植检站(科)将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情况和日常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全面总结年度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考核

按照省河长办和省农委要求,12月30日前,省植保植检站对各市州、县市区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内容包括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任务完成情况及信息上报等工作情况,考核结果将报省河长办。

附件:1、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任务表(河长制湖长制)

      2、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月报表(河长制湖长制)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18年7月9日


附件下载:关于落实2018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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