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植保机械能力提升(示范)工程实施情况通报

2017-08-11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字体:

湘植保函〔201711

 

按照湘植保〔2017〕17号文件要求,省站收集汇总了高效植保机械能力提升(示范)工程实施情况,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省计划补贴购机229台。截止7月31日,实际购机220台,实施进度为96.1%。除永州市、郴州市、娄底市未完成计划补贴购机外,其余市州均100%完成(见附件)。

永州市新田县计划补贴购买2台无人机,实际购买1台。郴州市安仁县计划补贴购买3台无人机,实际购买2台;桂阳县计划补贴购买4台无人机,实际购买3台。娄底市双峰县计划补贴购买4台远程喷枪喷雾机,实际购买0台;新化县计划补贴购买5台无人机,实际购买3台。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市州、项目县未按时完成补贴购机任务,如前述。二是部分项目县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纳入补贴计划的服务组织没有购机,用没有纳入计划的服务组织进行替代。三是部分


服务组织购机发票、人机合影照片等相关资料不全。

三、下段工作

一是及时反馈意见。省站对上报的购机资料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初步审核意见,下发至各市州、项目县。请各市州于8月31日前再次核实,并反馈意见。省站将根据反馈意见,于9月初下达补贴意见。

二是确保完成购机任务。考虑到今年6—7月间,全省普遍遭受严重的水旱灾害,各地抗灾救灾任务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购机进度。但未完成购机的项目县务必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于8月25日前完成购机任务。

三是省站、市州站结合其它植保工作,随机开展购机督导检查。严禁在购机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实,省站将责成项目县农业局(委)收回补贴资金,并对所在市州、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四是按要求于10月底前,以市州为单位提交高效植保机械能力提升(示范)工程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高效植保机械能力提升(示范)工程实施进度表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17年8月11日


附件:

高效植保机械能力提升(示范)工程实施进度表

 

计划台数

已购台数

实施进度(%

 

12

12

100

怀 

6

6

100

 

33

33

100

 

27

27

100

湘西州

10

10

100

 

14

14

100

 

16

16

100

 

24

24

100

张家界

12

12

100

 

20

20

100

 

5

5

100

 

16

15

93.8

 

16

14

87.5

 

18

12

66.7

 

229

220

96.1

 

 

下载:湘植保函[2017]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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