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关于做好2013年植保项目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12-20 来源: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植保植检站 【字体:

各项目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绩〔201315号)和《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13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2013年湖南省农业厅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估工作主要以省级财政专项项目绩效评估为重点,同时对中央支农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进行延伸评估,为切实做好2013年植保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项目任务要求组织项目实施。2013年中央及省级植保专项均设定有明确的项目工作任务,项目单位应增强主体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项目责任。特别是在当前应抓紧对项目任务逐一落实,做好项目工作总结。

二、严格按法规政策强化项目资金监管。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支付审核审批程序,完善费用开支入账手续。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禁虚列或超标准、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转移项目资金、大额使用现金结算。项目单位应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推广效应。

三、严格按会计制度规范项目资金核算。植保项目资金应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统一核算,主要通过在项目支出科目下按项目名称专门开设二级明细科目来归集费用进行明细核算;无法开设二级明细科目的,应在项目支出科目核算后,再另开设辅助明细账进行专账核算。项目单位植保业务部门应紧密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入账核算工作,特别是在执行项目预算、审核审批、费用结账、发票开具、附件收集等环节一定要做好沟通和衔接。项目资金核算应注重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严禁对植保项目资金不申报财政用款计划,不经收支核算,直接结余分配或跨年后变性结转预算指标;严禁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

四、严格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自评。预算项目绩效评估是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资金分配、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考核。项目单位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1231日前项目单位应做好项目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单位或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结论;实现的主要绩效,包括项目产业的数量、质量、时效和成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有关建议。自评报告后应附具体现项目收支的会计报表及相关业务票据、合同等复印件。自评报告于201417日前将报省站财务科。联系人:邓先超联系方式:073184453021  dxc741029@163.com

 

附件:植保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自评表.doc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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