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2 |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 作者:检疫科 | 【字体:大 中 小】 |
湘植保〔2014〕9号
为继续加强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技术知识普及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植物检疫的良好氛围,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农技植保〔2014〕42号)文件精神,2014年9月组织开展全省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结合我省实际,省站制订了《2014年湖南省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宣传活动纳入各市州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考核内容。
附件:2014年湖南省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方案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14年8月11日
附件:
2014年湖南省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农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普及农业植物检疫基本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理解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氛围,根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4年9月1日至30日。
二、宣传主题
宣传主题:宣传检疫法律法规、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强化检疫监管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农业产业生产安全。
宣传口号:遵守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调运植物种子种苗,必须依法经过检疫;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及其产品,必须取得植物检疫证书;购买和使用检疫合格的种子种苗,保障自身利益。
三、宣传重点
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常见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及防控基本知识。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媒体宣传。各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辟植物检疫宣传专栏,举办专题讲座(要求县级2次以上)。同时对违规调运种苗、不配合开展产地检疫、伪造植物检疫证书等违法行为通过媒体、网站等适当形式予以曝光。在湖南植保植检信息网等网站及相关报刊上刊登检疫宣传周有关信息。
(二)现场宣传。各地植物检疫机构要在办公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挂图等,各县市区要在当地种苗繁育基地及批发市场、农产品集散地、大型物流园区等重点地区设立宣传点2个以上,组织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少于50条,发放资料1000份以上,植物检疫宣传车巡回宣传咨询活动3次以上。重点地区可结合当地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组织1次检疫性有害生物宣传主题日活动,重点宣传相关有害生物识别、防控基本知识。
(三)专题培训。各地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对种苗生产经营及农产品调运企业和个人重点开展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培训,对农民群众和基层农业科技人员重点进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识别、监测与防控技术培训。宣传月期间,各县(市区)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至少要组织一次相关培训,培训人员50名以上。
(四)结对互动。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继续开展与本辖区内主要种苗生产经营、农产品流通企业的结对活动,每个县(市区)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至少要联系3家企业或经营门店,主动上门为其提供植物检疫服务,并重点宣传其应该承担的植物检疫责任与义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高度重视植物检疫宣传工作,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并投入精干力量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州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8月30日前报省站检疫科。
(三)做好宣传总结。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市州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及时总结,于10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连同植物检疫宣传月统计表(见附表)报省站检疫科。
附表:
植物检疫宣传月统计表
市州
是否成立领导小组 |
电台 宣传 (次) |
电视宣传(次) |
报刊 宣传(篇) |
手机 短信(条) |
张贴 标语(条) |
发放 资料(份) |
出动宣传车 (车次) |
巡回宣传(次) |
宣传点(个) |
宣传栏(块) |
培训 (次/人次) |
现场咨询 (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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