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植物检疫执法工作的通知

2014-02-20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检疫科 【字体:

湘植保〔20142

 

各市州植保植检站:

开展植物检疫执法检查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我省连续开展以市州为单位的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部分市州对此项工作存在被动应付和畏难思想,致使这些地方的植物检疫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为了切实加强我省植物检疫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检疫宣传培训工作

植物检疫宣传培训是植物检疫执法检查的基础,是营造植物检疫执法良好氛围的有效手段。各地要结合当地种子种苗繁育、调运实际,综合考虑植保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植物检疫宣传培训工作。要结合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集中一个时间段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和宣传,营造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工作氛围。各地要加强与检疫管理相对人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定点宣传培训工作,建立检疫管理相对人信息登记档案,指导检疫管理相对人依法办事,预防违法行为发生。

二、切实开展检疫联合执法检查

各市州要根据本地实际,整合辖区内植物检疫力量,在摸清本地检疫管理相对人信息基础上,选择合适时机,真抓实干,每年开展2~3次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违法生产和调运农作物种子种苗等违反《植物检疫条例》的行为,检查对象以种子种苗生产大户、批发销售商为主,兼顾农贸市场、种子种苗批发市场门店;以水稻、玉米等大宗作物种子为主,部分市州可侧重蔬菜、西瓜、葡萄、柑橘等种子种苗。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予以记载,具备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查处。

三、严格加强执法规范化管理

全省各市州的联合执法检查要求统一着装,着装标准以2013年全省统一订制的植物检疫制服为准,以前的着装与此次有差异的一律不得在执法检查中穿戴。执法检查中要严格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调查取证需要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前需亮明身份,出示相关执法证件,需要回避的一律回避,严禁出现执法程序违法行为。并做到执法言行文明、规范,确保植物检疫执法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加强各地植物检疫案卷制作的指导,严格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撰写各种法定文书,高标准制作植物检疫执法案卷。

四、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各市州要根据工作实际,制订出本年度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于2014312日前报省站。省站将派出人员参与各地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请各地在每次执法检查开展前一周告知省站。每次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将总结于每次执法检查结束后10日内报省站。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已列入省级年度财政预算项目,年底省站将就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对各市州进行严格考核,请各地高度重视,不走形式,务求实效,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项材料。

联系电话:0731-84436804

E-mailzhbao804@21cn.com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1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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