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8 |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 作者: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 【字体:大 中 小】 | ![]() |
湘植保〔2017〕5号
有关县市区植保植检站(局):
为充分发挥水稻病虫省级重点监测站的作用,及时准确掌握全省水稻病虫发生动态,提升重大病虫监测预警能力,经省站研究,就加强重点监测站规范管理提出以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配齐专职测报员
每站至少配备2名专职测报人员,并能熟练操作“湖南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
二、完善监测设施设备
1、科学合理安装测报灯。每站至少安装一台自动虫情测报灯,测报灯必须位于水稻连片种植区,并远离居民区光源500m以上;每年3月1日(湘南地区)和3月15日(其它地区)前对测报灯进行检修。装灯位置不合适的要及时变更安装地点;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时更换设备。每年3月20日要将测报灯安装地点全貌图片以邮件形式发到测报科(hncebao@163.com,hnspps@163.com)备案。
2、恢复利用观测圃。每年在系统调查区域设置0.5亩左右水稻病虫观测圃,以便直观监测当年病虫自然发生为害情况。
3、配齐基本调查工具和工作设备。每站要配备水稻病虫调查工具,调查时要携带使用,如搪瓷盘、赶蛾杆等。要配备2台以上电脑及解剖镜等工作设备。
4、支持使用测报新工具新设备。支持各站先行先试智能化监测设备,如移动端数据采集设备、性诱自动监测设备、物联网远程监测设备等。有条件的测报站可以安装田间小气候仪。
三、规范调查监测与上报
1、各站要按照《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测报规范应用手册》中有关水稻病虫测报规范开展系统调查和普查。不同品种、不同栽培类型、不同耕作制度、不同区域等水稻病虫均应调查,确保调查的全面性、数据的代表性和真实性。鉴于近年二化螟在我省发生呈加重趋势,要特别加强卵块密度和孵化进度、幼虫和蛹发育进度的调查。
2、各站要按照省站有关规定完成“湖南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中的报表任务。灯下数据5天一报,每月逢1逢6上报(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周报每周一上报,模式报表和年报、次报等其它表格根据系统任务按时填报,突发暴发病虫要在24小时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
3、各站要对调查监测数据及时收集整理、分类记载,建立健全测报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测报资料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和数据库。
四、保障与考核
1、省站每年对每个水稻病虫省级重点监测站给予不少于5万元经费补助,主要用于调查监测设施设备购置和更新、测报人员调查下乡补助,不得挪作他用。对于长期从事测报工作的人员,省站在评奖评优时优先考虑。
2、省站每年对各重点监测站进行考核,主要根据系统填报数据质量、上报时间、工作任务等考核,奖优罚劣,全省通报,实行淘汰制。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17年3月8日
下载:关于加强水稻病虫省级重点监测站规范管理的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