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力抓好水稻二化螟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3-02-07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 【字体: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水稻二化螟是国家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也是危害我省水稻生产的第一大病虫害。近年来,受抗药性水平不断提升、高茬收割导致虫口基数加大、世代重叠严重、栽培制度复杂多样、气象条件适宜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二化螟在湘中南、湘东和环洞庭湖部分粮食主产区域大发生,且危害范围、程度呈进一步扩大和加重趋势。为切实加强二化螟防控工作,保障全省水稻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严峻形势。2022年,全省水稻二化螟累计发生面积5401万亩次,防治面积6718万亩次,分别比上年增加87万亩次和146万亩次,比前5年平均增加245.3万亩次和195万亩次;通过防治挽回稻谷损失118万吨,比上年增加11%,比前5年平均增加16.1%;仍实际损失12.5万吨。据各地2022年冬季调查,受温暖气候影响,全省二化螟冬前有效虫源田面积2833.6万亩,加权平均亩有活虫8705头,分别比上年增加7%和28%,比前5年平均增加12.1%和62.4%,衡阳、攸县、湘潭等16个县市区亩平虫量超过万头,部分高丘超过10万头。据专家会商分析,预计我省2023年二化螟仍呈重发态势,部分区域将大发生。重发态势明显,形势极其严峻。

二、全面压实防控责任。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保持粮食稳产增产好势头,降低病虫为害损失,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地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做好二化螟防控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紧迫感、神圣的使命感,克服困难,把二化螟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做好汇报,推动各地按照 “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等法规规定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压实防控责任。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协调作用和组织优势,以政府名义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专门文件,及早部署,提前发动,打好二化螟防控主动战。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好乡镇、村组干部的作用,切实抓好翻耕灌深水灭蛹、低茬收割、同一作业区域内统一栽培制度等关键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三、切实加强监测预警。要扎实做好二化螟冬后基数调查、发育进度调查、系统监测调查和大面积普查工作,扩大调查范围、加大调查频次,准确掌握二化螟发生动态,及时做好虫情会商和发生趋势分析,及时发布虫情趋势预报和防治警报。要拓宽病虫信息传递渠道,进一步提高病虫信息与植保技术进村入户率,提高时效性。要依法规范病虫信息发布,确保植保植检机构发布病虫情报的唯一合法性和权威性,严厉查处其它组织及个人乱发滥发病虫情报、误导防治的行为。

四、广泛开展指导服务。要多途径、多形式开展二化螟综合防控技术培训,增强广大种植户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对翻耕灌深水灭蛹、低茬收割、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措施的认识了解,营造绿色防控良好氛围,切实提升生产经营主体科学防治水平,坚决遏制二化螟上升危害势头。要组织基层植保技术人员在关键生产时期,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面对面”、“一对一”指导服务,帮助解决防控工作中的技术疑难。要加大对假冒伪劣农药,特别是违规“全打药”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用药监管,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农药市场秩序,确保防控用上“放心药”。

五、统筹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支持力度,确保二化螟虫情会商、病虫信息传递、技术培训、大面积防控和应急防治,以及绿色防控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等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二化螟重发区县市要将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切块用于支持新型主体的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等有关粮食生产资金与二化螟防控工作结合起来,对翻耕灌深水灭蛹、性诱压基数、低茬收割等关键环节予以适当补贴,确保不出问题。 

六、及时开展督查指导。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在水稻生产关键时期和二化螟防控关键节点开展督查指导。各地也要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常态化开展二化螟等重大病虫防控督查指导。对防控工作中责任压实不力、关键措施落实不力或因监测预警不到位错过防治时机等原因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生物安全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预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追查问责。

附件:2023年水稻二化螟综合防控技术方案.doc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6日

【纠错】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