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0-06-16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作者: 【字体:

湘农办函〔2020〕122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现将《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开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法治化新进程,进一步明确防治责任、健全防治制度、规范专业化服务、推进绿色防控,保护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目标,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定于7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31日。

二、宣传内容

宣传主题:公共植保、绿色植保、法治植保

宣传标语:1.贯彻病虫害防治条例,保障农作物增产增收

2.庄稼健康靠植保,监测预报要做好

3.粮食安全系万家,防病治虫靠大家

4.要想安全吃得好,绿色防控少不了

5.病虫防治专业化,安全高效乐万家

6.公共植保惠民生,履职尽责守初心

7.收多收少看植保,病虫防控要抓早

8.法治植保有新规,属地责任不可推

宣传内容:

(一)《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植物保护法律法规;

(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责任主体、制度设计、规范要求和组织实施等;

(三)常见农作物病虫害识别、监测、防控知识;

(四)我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成效和经验。

三、主要活动

(一)启动仪式。7月上旬,省农业农村厅将在宁乡市举行《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现场咨询,并会同宁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演练。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同期组织开展一次标志性的宣传活动(市级可与辖区内某一县市区共同举办)。

(二)媒体宣传。省农业农村厅将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政务网、湖南日报(新湖南)、湖南农业、湖南植保植检信息网等开辟宣传专栏,在潇湘三农微信公众号、湖南植保微信公众号推送,制作草地贪夜蛾防治挂图(2万份)等宣传资料。各地也要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相关信息网站开辟专栏,要求当地电视台、电台宣传2次以上,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新媒体形式转发宣传片和宣传文稿,扩大宣传范围。

(三)现场咨询。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农作物生产经营场所、农资经营门店、城乡重要集市等重点地区和部位组织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巡回宣传咨询活动。同时,结合当地主要农作物病虫疫情发生情况,组织1次主题宣传日活动,宣传农作物病虫害识别、防控知识。

(四)知识培训。省农业农村厅已于5月中旬在益阳市赫山区组织开展了全省《条例》宣贯培训,在此基础上,省厅还将于7月中旬在湖南农大举办全省病虫测报骨干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培训县级植保植检机构骨干人员,推进植保法规进校园。各地要组织开展培训活动,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专业化防治组织、农民群众和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等,重点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病虫疫情识别、监测与防控技术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农业农村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植保植检部门(机构)要投入精干力量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宣传月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省植保植检站。

(三)做好宣传总结。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开展的重要活动、重大宣传栏目每周一次报送到省植保植检站,以掌握各地宣传动态。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总结,于7月31日前将本市及所辖县市区总结材料及宣传月统计表(见附件)报省植保植检站。联系人:郑和斌,邮箱35804228@qq.con)。

附件:2020年湖南省植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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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植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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