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双百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2-03-08 来源:全国农技中心 作者: 【字体:

农技植保〔202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保(植检、农技)站(总站、中心),天津市、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西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广东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技推广总站:

为深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根据部种植业管理司安排,我中心2022年将在全国组织创建100个绿色防控示范县,遴选确定100个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以下简称:绿色防控“双百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

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全国种植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绿色防控“双百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加强政府推动,加大扶持力度。在资金项目上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上加强保障,不断加强绿色防控设施条件建设,加大绿色防控技术模式集成应用,广泛开展绿色防控技术培训,全面提升绿色防控能力,推动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做好创建活动

各省(区、市)植保机构应按照《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附件1)和《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遴选工作方案》(附件2)的要求,积极组织做好创建和遴选活动。参与创建活动的有关县(市、区、旗、团)应认真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示范基地建设,整建制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申报全国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的单位请按照要求,认真撰写情况材料,填写申报表,提交佐证材料,积极参与申报。

三、公开公正审核推荐

各省(区、市)植保机构要根据绿色防控示范县和示范基地评审条件和遴选标准,对本行政辖区参加创建的示范县和示范推广基地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本着公开公正、严格标准的原则,在组织专家初评和遴选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对符合条件的创建县和示范推广基地以文件形式报送至全国农技中心。

四、联系方式

全国农技中心病虫害防治处

联 系 人:李萍、朱晓明

联系电话:010—59194543、59194542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704室

邮    编:100125

 

附件:1.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docx

    2.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遴选工作方案.docx

 

 

全国农技中心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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