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关于做好2023年农药使用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23-05-29

各市州植保植检站(机构)、县市区植保植检站(机构):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按照部种植业管理司和全国农技中心的安排部署,2023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开展农药使用调查统计和监测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填报调查统计表

1.填报内容

结合当地种植业生产中的农药使用情况,填报2023年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和2024年农药需求预测量(详见附件1)。

2. 填报地区

农户用药调查力争实现全省农业县全覆盖。省级农户用药调查项目县需进行系统填报(详见附件2)。

3.调查和统计方法

农户用药调查:按照《全国种植业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方案》进行调查(详见附件3)。

农药实际用量:以辖区内农户用药调查的农药品种和用量为基础,结合当地病虫草鼠害防治面积和防治次数,测算出农药实际用量。

4.填报方式

登录全国农药械信息管理系统(https://zbzj.agri.cn/;已经绑定手机号的用户在https://portal.agri.cn登录(参考使用手册);系统运维人员:张雪生,18004701962(微信同号),王哲,15294723825(微信同号)。

二、数据填报规范

(一)农药折百量。折百量=商品量×百分含量。

(二)含量。根据辖区内实际使用的含量计算;如果使用的某种农药有多个不同含量,可按照该辖区内常用的含量折算,也可按照实际的含量分别进行折算后汇总录入(新系统中也有此功能模块)。

(三)复配制剂中某单剂的折百量和商品量

1.折百量:某单剂折百量=复配制剂商品量×某单剂有效成分含量;

2.商品量:某单剂商品量=复配制剂商品量×某单剂商品量的比例(%);

 

 

该数据在录入过程中具体换算由系统自动完成。

(四)微生物农药折百量计算方法(暂行)

某微生物农药百分含量=包装标签活性物质含量/有效活性物质最高含量(见附件4)*100%。

某微生物农药折百量=商品量×某微生物农药百分含量。

如:苏云金杆菌某种农药商品量为50g,有效成分含量为4800IU/微升,查询附件4,苏云金杆菌有效活性物质最高含量为50000IU/微升,则该农药的百分含量=4800/50000*100%=9.6%,该农药的折百量=50g*9.6%=4.8g。

(五)“其他”类农药折百量

1.杀虫剂中有机磷类的其他、氨基甲酸酯类的其他、拟除虫菊酯类的其他、新烟碱类的其他、双酰胺类的其他,杀螨类的其他和杀菌剂的其他,以上项均按照25%有效成分含量折算;

2.除草剂的其他,按照30%有效成分含量折算;

3.植物生长调节剂及杀鼠剂的其他,按照实际含量折算。

三、其他事项

(一)填报时限

2023年10底前完成“2023年农药使用量(预估用量)和2024年农药需求预测量“填报工作。2024年3月底前完成“2023年农药使用量(实际用量)”填报工作。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秋芳

联系电话:0731-84445654

 

附件:

1.2023年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docx

2. 全省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县与调查作物.docx

3. 种植业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方案.docx

4.微生物农药有效活性物质最高含量对照表(2022年).docx

5. 化学农药使用强度定义和测算方法.docx

6. 统防统治覆盖率测算方法.docx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