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2022年10月至12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第四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由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农业农村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承担监测任务,监测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畜禽产品、水产品共3672批次。现将第四次监测结果及全年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四次例行监测情况
蔬菜:在14个市州的69个基地、22个农贸市场、8个批发市场和17辆运输车共抽取蔬菜样品840批次,监测甲胺磷等69种农药残留,有824批次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8.1%。其中,长沙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合格率均为100%,衡阳市、娄底市、张家界市合格率为98.3%,邵阳市、益阳市合格率为96.7%,湘西州、株洲市、怀化市合格率为95.0%(见附件1)。
水果:在14个市州的43个基地、31个农贸市场和2个批发市场共抽取柑橘、葡萄、苹果、枣和猕猴桃等样品420批次,监测甲胺磷等69种农药残留,有415批次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8.8%。其中,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衡阳市、邵阳市、郴州市、娄底市合格率均为100%,永州市、益阳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州合格率为95.0%(见附件2)。
茶叶:在14个市州的35个企业、18个市场共抽取绿茶、红茶和黑茶样品280批次,监测24种农药残留,有279批次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9.6%。除株洲市合格率为95%外,其它13个市州合格率均为100%(见附件3)。
稻谷:在13个市州的42个稻谷主产县共抽取中晚稻样品840批次,监测22种农药残留,有829批次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8.7%。其中,长沙市、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郴州市、娄底市合格率均为100%,永州市合格率为99.0%,益阳市合格率为98.8%,常德市、邵阳市合格率为98.0%,衡阳市合格率为97.0%,湘西州、湘潭市合格率为95.0%(见附件4)。
畜禽产品:在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常德、怀化7个市的166个养殖场(户)、31个屠宰场、21个市场共抽取猪肉、牛羊肉、禽肉、猪肝、禽蛋、猪尿等样品837批次,监测磺胺、氟喹诺酮等31种参数,有830批次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9.2%。其中,长沙市、益阳市、常德市合格率均为100%,岳阳市、怀化市合格率为99.2%,株洲市合格率为98.3%,湘潭市合格率为97.3%(见附件5)。
水产品:在邵阳、永州、衡阳、娄底、郴州、张家界、湘西州7个市州的71个养殖基地、23个暂养池、24个农贸市场共抽取鳊鱼、草鱼等14种水产品等样品455批次,监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等28种参数,有454批次所检项目合格,合格率为99.8%。其中,邵阳市、永州市、衡阳市、娄底市、张家界市、湘西州合格率均为100%,郴州市合格率为98.5%(见附件6)。
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禁用农药甲胺磷存在检出超标。1批次蔬菜样品中检出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超标,且乙酰甲胺磷含量高于甲胺磷含量,判断是乙酰甲胺磷使用后降解产生甲胺磷所致。2.限制使用农药超标问题突出。22批次蔬菜、水果、茶叶超标样品中,有16批次检出限制使用农药超标,涉及氧乐果、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三唑磷、毒死蜱、克百威、氟虫腈等10种农药。3.稻谷中常规农药水胺硫磷超标问题突出。11批次超标样品中,有9批次检出水胺硫磷超标。4.畜禽产品问题集中在养殖环节的禽蛋中。7个不合格鸡蛋样品检出产蛋期禁用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氟苯尼考、氟苯尼考胺超标。5.水产品中常规药物检出频繁。除1批次鳙鱼中检出禁用药物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外,常规药物恩诺沙星检出频繁。6.部分品种农兽药残留风险隐患较大。如:蔬菜中豇豆、菜豆、辣椒、韭菜,水果中柑橘,畜禽产品中禽蛋,水产品中的斑点叉尾鮰、鳊鱼、大口黑鲈、鲫鱼等(见附件7)。
二、全年例行监测情况
2022年全省例行监测总量为13424批次,合格13278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9%。其中,蔬菜监测4200批次,合格率为98.6%;水果监测1680批次,合格率为98.5%;茶叶监测1120批次,合格率为99.4%;稻谷监测1240批次,合格率为98.5%;畜禽产品监测3360批次,合格率为99.2%;水产品监测1824批次,合格率为99.6%。各市州主要农产品全年省级例行监测情况见附件8。
三、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科学运用监测结果,及时会商通报监测情况,针对问题逐一开展溯源分析和督办整改。对生产环节的问题,迅速跟进开展监督抽查,调查问题原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市场环节的问题,及时通报本级市场监管部门,追踪调查处置情况。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结合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要求,落实“四个一清单”,加强针对性监管监测。要加大巡查检查,推进落实基层网格化监管,聚焦农兽药销售和使用、产地准出检测、“两证+追溯”等重要环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要加强宣传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全程指导,进一步压实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农产品产出安全。各市州调查处置与问题整改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杨韶红,1040088623@qq.com。
附件:1.第四次例行监测蔬菜合格率情况表
2.第四次例行监测水果合格率情况表
3.第四次例行监测茶叶合格率情况表
4.第四次例行监测稻谷合格率情况表
5.第四次例行监测畜禽产品合格率情况表
6.第四次例行监测水产品合格率情况表
7.第四次例行监测不合格产品清单
8.2022年省级例行监测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