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至9月,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7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共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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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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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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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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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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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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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养殖场1号池、2号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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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许家洞镇株梓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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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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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喃唑酮代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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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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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攀养殖户10号池、24号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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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常宁市罗桥镇下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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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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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喃唑酮代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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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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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近山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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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衡阳县英陂社区衡阳市农业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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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口黑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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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喃唑酮代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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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731-85046125
2022年9月16日